昆明公布新学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与上一学年一致

15.08.2015  11:38

  为了保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教育乱收费现象,8月14日,昆明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2015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与上一学年相比,各项费用均一致,未出现上涨的情况。

   【记者观察】

   新学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上一学年一致

  记者对比2014学年度和2015学年度的“昆明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发现,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择校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及各类学校住宿费在内的多项收费标准,均是一致的,没有出现上涨。

  其中,普通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在400元—700元不等,普通高中择校费每生每学期在4000元—8000元不等;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在900元—4000元不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每生每学期在420元—200元不等。

   【提醒】

   碰到违规收费,学生和家长可拨打电话举报

  《通知》中要求,各学校必须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新学年收费标准,制作收费公示牌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未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对违反收费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一经查实,按《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监〔2008〕13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收费的行为,学生和家长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358、63139035;市财政局63526827;市教育局 63102385、63134532。(完)(记者 念新洪)

   附: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

  

编辑:刘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