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吃请动机范围不明的宴请应自觉回避

04.10.2016  10:08

  编者按:趁着假期约上亲朋好友聚个餐、联络一下感情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过,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一不小心可能就因为一顿饭触碰了“纪律的红线”。市纪委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说纪,总结归纳了六种不能赴的“宴席”,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守规矩、明底线”。

   类型一:违规公款宴请不能赴

  案例1:东川区因民镇中心学校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东川区因民镇中心学校在开展迎新活动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校食堂置办酒席22桌,宴请本校教职工、因民镇党委政府及周边社区、企业相关人员共170余人,相关费用全部从本校勤工俭学经费中列支。因民镇中心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杨正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广东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覃坚公款吃喝问题。覃坚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8次在多家饭店用公款招待其亲戚、朋友用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覃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市纪委解读: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公款宴请私客,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等,都属于违规公款宴请。另外,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或搞变相吃喝,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均属违规行为。

   类型二: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不能赴

  案例1:重庆市潼南区教委监审科负责人李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5年12月15日,潼南区教委监审科在潼南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会议室对全区40余个学校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会审。当晚,李涛邀约参加会审的重庆天翔审计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任三艳、潼南区江北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代表陈早平等人喝“夜啤酒”、唱歌,陈早平支付了有关费用。2016年5月,潼南区纪委给予李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调离原岗位。

  案例2:安徽省枞阳县项铺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王祥,2016年3月31日下午,带领办公室主任方军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办理项金村卫生室变更等行政审批业务。事后,王祥和方军违规接受由辖区乡村医生安排的吃请和娱乐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祥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销项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处分;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违规吃请的费用自付。

  昆明市纪委解读: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宴请,也应自觉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