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释放司法改革红利 推进法治云南建设

15.03.2015  10:53

今年的“两高”报告,不仅晒出了过去一年成绩单,同时还积极回应了重拳反腐、纠正冤假错案、深化司法改革等司法领域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

讨论中,云南团代表和住滇全国政协委员在充分肯定“两高”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围绕“两高”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热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深化司法改革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努力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

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最高检报告中也大篇幅论及严防冤假错案。

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代表委员们表达了共同的声音。

尽最大力度减少冤假错案,特别是由办案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一定要严格追究责任。”晏友琼代表说,对冤错案件的发生,各级法院要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勇于接受监督,提高社会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杨保建委员提出,过去的刑事犯罪主要通过案件的转移和侦查来定罪,这让法院的审判职能弱化了,使庭审没有真正能够成为刑事案件的决定性环节。同时,检察机关以刑事法律监督权为由影响审判和辩护职能的弱化,都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建议加快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起诉、辩护等各诉讼环节围绕审判活动来开展,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构建科学合理的诉讼结构,使法院审判居于刑事案件的中心地位。

勇于向痼疾开刀推进司法改革

设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过去一年,司法领域改革正在层层推进。

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如何打破利益藩篱,勇于向痼疾开刀,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成为代表委员们建言的重点。

倪慧芳委员提出,司法体制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将逐步推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组织法》和《检察官法》,尽快制定《人民监督员法》以适应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改革需要,做到改革于法有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法院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调研和指导,更好地发挥司法在经济建设中的调节器作用。”张学群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建立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情况通报机制和强制执行等长效机制,同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建设。

杨琼代表说:“近一两年,我注意到很多重大案件审判在网络上进行直播,引起广大群众关注,取得很好社会效益。在司法改革中,希望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和‘公开司法’,特别是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公开力度,使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能够得到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急需解决基层两院人才难招难留问题

代表委员们认为,今年的“两高”报告释放了很多司法红利。就云南而言,把红利落实,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

陈爱林代表说,云南山区多、少数民族地区多、贫困地区多,基层法院、检察院和司法所普遍存在建设薄弱、人才不足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司法工作水平。希望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基层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加人员编织,提高待遇,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好司法服务。

黄文武代表和卢京委员都提出,近年来,由于高等院校毕业生不愿到边疆贫困地区工作,基层法院、检察院很难留住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现有法官、检察官流失很多。他们建议,最高法、最高检尽快研究推动出台激励基层法官、检察官扎根边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干事创业的政策,如适当降低招录门槛、设定基层服务年限、提供特殊津贴等,来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贫困地区基层两院人才难留、难招问题。

云南日报 记者 张潇予 谢炜 瞿姝宁 左超 张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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