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育培训 提高队伍素质--云南省司法厅举办2015年度司法鉴定人初任培训班

03.07.2015  13:07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强化我省司法鉴定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司法鉴定队伍,促进我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于2015年6月15日至17日在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举办了2015年度司法鉴定人初任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362名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贺茭、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主任赵耀、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和省司法鉴定协会的领导、专家为大家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人出庭程序与技巧、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法鉴定与诉讼审判接轨相关问题、司法鉴定质量建设与认证认可等。培训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教员准备充分,学员学习认真,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培训的目标。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吉志勇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作了题为《正确认识形势,强化四个意识,抓好六个环节,努力提高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水平》的开班动员讲话。吉副厅长要求司法鉴定人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执业能力。他指出作为司法鉴定人只有把法治思维贯彻到司法鉴定实践中,落实到依法执业全过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在司法鉴定行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执业秩序。二是强化质量意识,提高鉴定公信力。他强调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线,鉴定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司法鉴定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司法鉴定人从思想上树牢质量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努力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他要求司法鉴定人要恪守职业道德、崇尚职业操守、敬畏执业纪律,树立司法鉴定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强化学习意识,提高队伍素质。他要求大家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真正成为司法鉴定工作的“行家里手”。他还特别强调司法鉴定人要自觉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积极投身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
        吉副厅长强调要通过抓规范、抓机构负责人选拔培养、抓诚信考核制度建立、抓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抓鉴定人出庭质证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建立、抓学习培训等环节,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水平。
        培训期间,全体学员学风端正,严守纪律,听课认真,积极交流,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知欲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通过学习培训,参训学员初步具备和掌握了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为今后执业奠定了基础。培训结束时进行了培训总结和考试,对贯彻落实教育培训精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和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颁发了培训结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