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召开第十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20.05.2017  05:00

5月19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3次会议、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督察整改情况通报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精神,听取中、基层法院和省高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落实情况的汇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实现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目标。

会上,大理中院院长鲍康、昭通中院院长郑平、昆明市呈贡区法院院长王锋、红河州弥勒市法院院长李宏明及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赵锐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谈了自己亲自抓改革的经验做法、成效和体会感受。昆明市官渡区法院法官代表蔡家瑶和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法官助理代表杨婷二位基层干警讲述了自己参加改革的感受。随后,与会领导、法官干警对事关改革全局根本性、稳定性和指导性的《云南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工作办法(试行)》及《云南法院员额制法官退出机制暂行规定(试行)》等五项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制度进行了集体讨论、深入研究,与会人员积极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参与讨论后,张学群指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目前全省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框架已基本建立,员额法官遴选已经完成,新型审判团队模式基本构建,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运行良好,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进一步规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确立;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落实,法官增资待遇部分落实;人财物统管基本完成,中央和省级层面的主要配套制度基本到位,改革的红利和活力不断释放。

张学群强调,司法改革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场深刻自我革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越往后越要面对深层次的问题,越是要触动既有利益格局。全省法院要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提高能力、确保公正;要不断拓展改革、拓展范围、拓展功能、拓展支撑面;要有大局思维和长远眼光,不断提高工作品位和档次,多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精品;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披荆斩棘的勇气,勇往直前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共同把改革的蓝图变为现实、愿景变为实景,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张学群还就一把手亲自抓改革落实提出七点要求:一要担起责任。一把手是抓改革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勇担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二要吃透两头。一把手是本单位本部门改革路上的领路人,要方向明、目标清、定位准,带领干警奔向美好愿景、实现改革既定目标。三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四要善于统筹。一把手抓改革既要学会“牵牛鼻子”,又要学会“弹钢琴”,妥善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注意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五要善于协调。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之大、牵涉面之广、影响之深远,若单靠法院自己“千里走单骑”,行不远也走不通,需要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才能完成。六要凝聚共识。对内要加强思想工作,对外要加强舆论宣传,继续加强改革成效的宣传工作,形成人人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争当改革促进派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凝聚起改革正能量。七要力求实效。一把手要把督察工作作为狠抓改革落实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察问责,切实加强督办协调和督察落实工作,增强推进改革的紧迫感。张学群还对近期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还传达了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省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见习编辑:王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