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

16.07.2018  09:42

13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创建热潮,奋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全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程连元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昆明必须扛起的使命担当,是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全市上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切实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程连元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确保2018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省级初验,2019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一要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保证。二要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支撑。三要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着力改善民生福祉,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宗旨。四要坚持“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导向,推进民族交流交融,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家园。五要坚持“依法处理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矛盾”的原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强保障。六要坚持“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厚植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

程连元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狠抓督查问效,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盘艳阳到会指导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熊瑞丽等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向获得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昆明市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  通讯员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