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16.05.2016  14:09
      5月12日,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临沧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杰出席并讲话,副院长李星伟主持会议,副院长汪林文传达第八次全国法院和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作具体部署。            
      孙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法院院长会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和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五个司法”和“六个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五大发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临沧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孙杰要求,全市法院要尊重民商事审判工作规律,切实坚持落实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维护诚实守信和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个原则”。 一要依法服务保障五大发展;二要依法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三要依法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四要依法服务保障“三农”;是要依法服务保障家庭和谐。
 
    孙杰指出,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要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监督之间的分工和衔接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必须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切实保障合议庭等审判组织公正、独立行使权力,并创新执行模式,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民商事审判队伍,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