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 剖析问题开门见山 交流碰撞情真意切

03.02.2017  11:38

      1月23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剖析问题开门见山,交流碰撞情真意切。

      不论职务和资历,大家互称“同志”,气氛自然而庄重。所有党组成员分别发言,全方位多角度自我认识,每个同志都主动报告家庭、婚姻、财产收入状况。开展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绕弯,不回避,直面问题,就具体工作、取得成绩、存在不足大家进行交流、碰撞、激发、共享。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对下一步整改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自觉。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立忧患意识,牢记使命担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好、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问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组全面监督、纪律监察部门专责监督、机关党委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日常监管中坚持抓早抓小,多采用函询、谈话、要求说明情况、质询等方式问责,使“红红脸、扯袖子、咬耳朵“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对于严重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让责任落实不力追责问责成为常态。

      四是要抓好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尽快整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逐个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任务书。对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在省院干部会议上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整改中要强化建章立制,推动问题的制度化、长效化解决。

      据了解,按照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云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本次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作对照检查。

      云南省检察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针对部分检察院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同时针对检察系统基层党建薄弱等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各级检察院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推动学习教育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动真格、见实效。省院党组全年共召开专题党组会24次,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和加强队伍建设。

      为确保学习效果,省院直属机关党委及时订购学习资料,制作了内容详实的《党员手册》下发到每一位党员手中,让每名党员干部根据内容提示对照书本进行研习。多次邀请了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上专题党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到红军长征革命历史遗址和红军长征纪念馆开展“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活动。开展了“抄党章”活动。在“七一”建党节期间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为学习教育提供交流平台,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云南省省委组织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歌咏比赛中,省检察院荣获一等奖。

      同时,党组中心组先后开展专题集中学习交流8次。下发《关于严格贯彻执行高检院“禁酒令”的通知》、《关于重申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党员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全面运用四种形态,对检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函询、诫勉和查处。对照新出台的党纪党规,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和制定,确保各项制度与党规党纪要求相符合,先后修定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试行)》《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的实施意见》等26项规章制度,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时代性,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