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七一"讲话精神

01.08.2016  17:31

    7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过专题辅导、心得交流、传达文件等形式,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该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统领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新发展,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全省检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 李宁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结合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致;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各支部都要作出安排、列出详细学习计划,通过深入学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检察工作。结合部门和个人工作实际,自觉把学习讲话精神的所思所悟所得变为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具体实践。工作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平公正的机制、体制障碍和问题。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治党、治检,纯洁检察队伍,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实现总书记要求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新的发展,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该省检察院5名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