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古茶树 临沧将制定古茶树保护条例

14.07.2016  11:36

凤庆3200年锦绣茶王


        近日,云南省临沧市召开《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工作座谈会,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深入临沧市,就《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进行研究讨论,推进修改工作有效开展。
        临沧是茶叶大市、著名的滇红之乡、世界茶树起源的核心地带,具有悠久的种茶制茶历史。据调查,全市有野生茶树面积约40万亩,人工栽培古茶树面积约11万亩,它们是临沧茶文化的见证和传承,具有较高的科研、文化、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加强古茶树保护,妥善解决在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制定出台古茶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
        在听取制定《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调研组认为,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临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3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后,临沧市积极作为,超前谋划,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希望临沧各级各部门协同并进,进一步达成共识,制定好《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成为全省推广的典范。
        对下步工作,调研组提出:一要规范法律语言,把握语言的准确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法律语言区别于其他语言的特殊性,强化在表达用语上的精准性,同时突出主题,把保护二字摆在最核心的位置,做到措施具体、条理分明。二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统一思想,抓好落实。要树立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协调上和程序上下功夫、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上花时间,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防止立法后续工作出现被动。三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制度。要解决好立法过程中“过罚相当”原则,在立法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范围时,根据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来适当或均衡设定,建立健全相对严格、稳定、规范的立法工作程序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