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礼物收"炸弹"惊喜变惊吓 送礼人被拘3天

17.05.2016  08:16

    朋友过生日,送点什么好?通过上网,李某某看到一个“爆弹闹钟”的广告,点开图片一看,“炸弹”做得跟真的一样。“把这东西送给朋友,肯定是惊喜。”于是乎,他通过快递把这份“特别”的礼物寄给了朋友。

    可没想到,朋友以为有人要害自己,便报了警。结果,李某某被西山区警方行政拘留3天。

     线路板计时器做得有模有样

    张某过几天生日,作为朋友,李某某想要好好表示下。一天,他上网,看到一个叫“爆弹闹钟”玩具的广告,点开图片一看,“炸弹”做得跟真的一样,外包装、线路板、计时器,全都做得有模有样,外面塑料盒子上还写着“BOOM”(爆炸)的英文。

    “把这东西送给朋友,肯定是惊喜。”于是,他通过快递东西送给张某。为保持神秘感,他刻意没写寄件人的姓名。

    不明真相的张某并不知道朋友这个恶作剧,收到“炸弹”时吓了一跳。“谁要炸我?!我这辈子没有任何仇家呀!”张某心里害怕,报了警。

    西山区公安分局金碧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起初我们也害怕,‘炸弹’外包装、线路板、计时器等,全都做得有模有样,可再仔细看看,这雷管中间怎么是空的?还有,怎么还有根USB数据线。

    民警纳闷,打开仔细看后才发现端倪。“虽然它的外观疑似爆炸物,但是通过比对发现,其实它就是一个类似爆炸物的闹钟而已。

     唬人玩具别拿到公共场合

    经过调查走访,民警将李某某抓获。“怎么会是你呢?”张某纳闷。“我只是想给你个惊喜。”李某某一脸哭笑。

    惊喜变成了惊吓,也不知道这两人友谊的小船,会不会就此翻了。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第二款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此,因为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对于类似“爆弹闹钟”的玩具,购买者切勿将其拿到公共场合,吓唬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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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