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从事医疗保健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核的公告

29.03.2016  10:4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云审改办〔2016〕2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取消 从事医疗保健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核 1项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不再受理从事医疗保健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核,各有关单位应加强自律,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规定从事医疗保健互联网信息服务。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8日



发布部门: 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