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支持优质企业发企业债,但商业地产项目除外

18.12.2018  15:52
12日,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对优质企业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将募集资金借予他人,用于房地产投资和过剩产能投资,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风险性投资,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此外,负面清单领域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业务范围进行补充和调整。 来源: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