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临沧市人大代表工作侧记

30.05.2016  18:02
        临沧市共有各级人大代表6013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4名,省人大代表31名,市人大代表329名,县区人大代表1455名,乡镇人大代表4194名。如何组织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临沧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注重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新一届的人大代表选出后,临沧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主席团都会针对新代表多,不熟悉人大工作程序,缺乏履职知识的实际,超前谋划,围绕当代表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代表如何提议案、建议,怎样审议各项报告等内容,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学习培训。

      2014年9月,换届结束不久,临沧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为期2天的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培训,培训内容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报告有关问题,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若干问题等知识。

      通过培训,使代表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的权力和义务,熟悉履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法,为开展代表工作和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方便代表学习,临沧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赠送相关资料,如《代表依法履职手册》、《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临沧人大》等刊物。

      同时,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活动,注重拓宽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临沧市多年来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

      每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在临全国人大代表和本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围绕本市年度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同时,委托8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会前集中视察。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共邀请28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次,专项视察、调研11次,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加大农业产业开发、促进农民增收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

      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201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方法,以50名基层市二届人大代表为活动主体,每名代表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以每个季度每名代表联系5户以上群众、为民办1件以上实事、反映1条以上社情民意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了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全年50名代表共联系群众 1062户,为民办实事960件,提出建议188条。活动的开展,得到基层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2013年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出台了《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要求,每半年每名代表联系5户以上群众、为民办5件以上实事、反映1条以上群众意见建议的“551”模式,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市、县区、乡镇人大整体联动,加强指导,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强化政策宣传、支持产业发展的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入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2014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确定62名科级以下市三届基层人大代表为主体开展活动,两年多来,共安排拨付代表活动经费248万元,6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共联系群众1677户,为民办实事1806件,提出建议198条。

      各县区、各乡镇人大结合本级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在各自选区深入村组农户,向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了解群众的困难、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帮助群众建桥、修村组道路、为弱势群众解决家庭困难,积极为群众办事实事,解难题。

      积极创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

      为实现人大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按照代表法及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临翔区、云县开展了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试点创建工作。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实施办法》,明确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各县区积极主动参与,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设施、有学习资料、有组织领导、有职责制度、有六簿一册、有活动、有活动经费“9个有”标准,采取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方式创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2013年至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共创建代表小组活动室214个。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创建,方便了代表活动的开展,便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保障。

      同时,为确保代表工作开展有成效,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工作的通知》等。

      各县区也相应制定出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办法,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召开座谈培训会、组织代表活动、接见、约见、电话、邮件等途径,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情况,密切与基层代表的联系,每个季度向常委会报告一次联系工作情况。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

      临沧市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总结部署会,常委会领导亲自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及时下发通知,对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坚持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五定”方针,把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承办人员、明确步骤方法。每年年底人大常委会都听取同级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4件,会后及时将114件代表建议交由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选择19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重点督办。

      通过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89件,占78.07%;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9件,占7.9%;代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16件,占14.03%。代表意见建议办复率100%。共收到代表反馈意见210份,其中:满意193份,占91.9%,基本满意17份,占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