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建社区服务中心

30.03.2016  11:24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围绕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居民和家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体育、教育培训等领域发展,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

旅游服务

建设一批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和生态社区,推动210个特色小镇建设,全面启动跨境旅游经济合作区建设。

健康服务

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养老服务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文化服务

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手机出版、新媒体阅读、数字印刷、绿色印刷、智能化仓储及物流改造、多功能体验式文化及新技术服务卖场改造等新兴出版产业。

居民和家庭服务

鼓励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多方式提供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洗染、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培育一批集零售、餐 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

批发零售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菜市场、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积极发展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一体化等物流服务新模式,推广使用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

住宿餐饮服务

实施“舌尖上的云南”行动计划,做优做强滇菜美食产业,建设滇菜原料基地,建立经典滇菜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体系,塑造云南名特小吃连锁品牌,支持昆明市申报“世界美食之都”。

体育服务

深入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打造高原自行车、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品牌,大力发展“三月街”赛马会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优先发展昆明作为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的核心基地,打造高原足球训练基地。

教育培训

建立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生活性服务示范性培训基地或体验基地,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春城晚报记者 李超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