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亚凤: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 不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28.08.2018  12:01

近日,在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上,大家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畅所欲言。今天为大家呈上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负责人史亚凤的交流发言。

根据本次中心组学习安排,我以“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 不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为主题作汇报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2018年中央经济会议指出,5年来,我们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成功驾驭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5年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行政检察监督处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以解决个案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延伸检察职能,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当前,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就必须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好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解决新时代主要矛盾、实现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也是新时代发展的核心要旨。只有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才能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随着民众法治观念的普遍增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越来越受到关注,人民群众对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呼声日益强烈,尤其是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意义重大,作为检察机关新设立的部门,我们清醒意识到肩负的责任和任务,以担当精神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在督促履职、支持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为三个方面都有所作为。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做到了自觉服从服务全省跨越式发展的大局。

二、以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而作出的重大制度设计,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我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是健全行政权监督体系的需要,是丰富完善检察权、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的需要。我们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重,切实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作用,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激活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引擎,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根本保障,努力形成行政执法监督与公益诉讼工作相辅相成、同步推进的良好格局,努力把我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推上新台阶。为平安法治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检察职能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诉讼监督案件量小的客观实际,数立办理精品案件意识,争取办一件影响一片。

针对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司法授权不明确的问题,要紧密结合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法律明确的四个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从检察建议文书制作上加大含金量,从自身提高加大监督力度,从公开送达、发布方式上增强监督力度;运用好对下考评的指挥棒,继续把对行政行为监督与诉前程序双评价双加分的制度推动下去,引导和激发基层办理行政案件的干劲和热情。

针对能力不足和基层办案人力短缺的问题,一是提倡不怕学习的精神,二是加大对下指导,要精准指导,差别化指导,三是借鉴法院提级管辖、集中管辖的受案方式,提倡检察院开展相互合作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