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象惹祸村民受害谁来赔? 西双版纳州减损增效难破野象肇事补偿资金困局

12.04.2016  10:58

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镇三岔河的野象谷,是热带雨林中野生亚洲象的欢乐家园。 蒋朝晖摄

◆本报记者蒋朝晖

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镇三岔河的野象谷,是野生亚洲象(以下简称“野象”)活动最为集中、频繁的地方。今年春节期间,一头名叫“竹笋牙”的大公象在野象谷肇事的消息爆棚,人象冲突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前不久,记者专程前往西双版纳州,在野象谷这一片神秘、奇异的热带雨林中,亲眼看见了成群结队的大小野象在潺潺流淌的溪水里尽情嬉戏的自然美景,还与当地野生动植物管护人员、居民进行了深入采访。据了解,尽管西双版纳州为缓解人象冲突做出持久努力并取得积极成效,但野象肇事损害补偿资金不足的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

野象为何如此任性?

食物源少,屡屡犯境伤人

享有“动植物王国”美誉的西双版纳州保存着我国最大的野象种群。

自1998年西双版纳州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收缴猎枪和猎具活动、实施禁猎措施以来,当地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行为更加自觉,各类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很快得到恢复。同时,野生动物损坏庄稼和财产、伤害人畜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随之出现,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影响。

西双版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陈勇说,一直以来,野象在西双版纳州长驱直入进村寨的情况屡见不鲜。景洪市东北部的勐旺乡常有50余头野象出没,去一次逗留3~5个月,勐腊县瑶族聚居区长期滞留的野象也有30~40头。野象最爱吃甜脆玉米、水果甘蔗、菠萝、香蕉等食物,所到之处的玉米、旱稻等庄稼几乎被一扫而光。

据统计,1991年~2010年,全州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损害事件15.9万余起,涉及31个乡镇,受灾人口近80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达2.7亿余元。频繁发生的野象损害案件,已严重危害到当地群众的财产甚至生命安全。

近几年,多种原因导致野象肇事数量呈增长趋势,损害程度逐步加重。仅2014年,全州共发生野象肇事2.5万多起,死亡两人。2015年,全州野象肇事共致4人死亡。

陈勇说,野象群每天活动区域约在50公里范围,因食物源少,活动越来越靠近城镇(如勐养镇),还有的地方是近两年才去。2014年以来,勐海县勐往乡周围野象活动频繁,野象采食庄稼甚至袭击人员致伤致死事件屡有发生。这一区域成为近两年西双版纳州发生野象损害庄稼、袭击伤人致死频率最高、数量最多之地,当地居民谈象色变。

据了解,为有效缓解人象冲突问题,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协同勐海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到勐往乡实地调研,商讨保护防范对策。2015年10月22日下午,正在勐往乡曼允村周围进行“人象冲突现状及缓解对策研究”项目野外监测的6人调查组遭遇野象袭击,年仅32岁的管理局科研所工程师姚正扬因公殉职。

今年春节期间,大公象“竹笋牙”先后3次在野象谷附近公路上肇事,损坏小汽车、摩托车共27辆,数量之多,前所未有。

在野象谷热带雨林公园北门不远处的林涧农家饭店,店主王剑告诉记者,野象经常三五成群在饭店周边出没,最多一次来了9头。最怕晚上停电,养的狗在夜间离野象近了都不敢叫。今年2月,大公象“竹笋牙”先后到访3次,自己曾斗胆在晚上开面包车亮着大灯去撵。虽然至今没有出事,但随时要小心提防。

人象冲突怎样缓解?

主动防范,建立保险制度

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对缓解人象矛盾高度重视,州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到位,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减少野象造成损害的有效途径,在政府财力有限情况下,想方设法增加对受损群众的补偿资金额度。

陈勇说,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不断加大野象保护宣传和野象损害防范工作力度,采取设置警示牌、人工预警、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缘开挖防象沟、架设电围栏、在野象谷景区修建高空游览栈道等多种办法,有效减少了野象造成的损害。

同时,大力实施主动防范工程,通过推进野象活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向农户提供补助资金发展清洁能源、建设野象食物源基地和亚洲象保护廊道等措施,既有效减少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给野象栖息地带来的破坏,又确保群众增收致富得到提速。如扶持受野象侵害较严重的村寨发展种植业,通过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从以种植稻谷、玉米、花生等短期粮食作物为主转向以种植橡胶、茶叶等长期经济林木为主,使野象对农作物损害程度大大降低。

在落实野象肇事损害补偿上,西双版纳州各级政府努力克服多种困难,想方设法向受损群众兑现补偿资金。

据了解,2004年以前,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资金主要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相关县(市)各级政府共同筹集,因获得资金来源渠道少,补偿标准较低。2005年,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损害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云南省政府一次性给予西双版纳州400万元的补助。2006年至今,中央财政专门对西双版纳州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每年500万元。

陈勇说,一直以来,野象始终是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肇事的“主力军”。在损害补偿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西双版纳州专门制定补偿措施和方法,优先落实伤亡人员补偿,再考虑其他农作物和财产补偿,想方设法把十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到刀刃上。

为最大限度确保受损群众的利益,2010年,西双版纳州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合作,在全球率先试点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通过建立降低野生动物侵害风险的商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了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赔偿的转变。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经累计向野象肇事损害群众赔付近6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