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四项措施助推立法工作

11.12.2017  13:03

为推进民族立法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采取四项措施助推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用正确思想观指导立法工作;学习中央、省、市的有关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宪法、立法法、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用好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着力提升立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是调整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和立法工作发展的趋势,从行业性质、年龄结构、专业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调整和充实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成员。

三是召开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法工委成员例会,研究安排部署立法工作。

四是完善机制。制定了《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办法》《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试行)》《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专门审议办法》等6个办法,严格按照立法机制规范地方性法规立项、评估、征求意见等方面内容。

  年内上报了《临沧市村庄规划条例》《临沧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个市级立法建议项目;草拟了《双江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修正)《双江自治县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制定)3件本县立法规划。

录入者:双江县人大 责任编辑:双江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