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重拳出击全面启动露天采石(砂)场环境专项整治

25.05.2015  13:41

5月12日,砚山县正式启动将为期8个月的露天采石(砂)场环境专项整治,针对县辖区内54家露天采石场和7家采砂场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不到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属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执行、考核整治工作。二是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细化整改台账清单。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和详细统计现有采石企业的数量、相关证照、生产规模、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三是加强部门配合,确保整改成效。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属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严格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对在集中整治验收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给予停产整改,并依法停供民爆物品和生产用电。停产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关停。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提高露天采石(砂)场业主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其完善管理,充分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砚山县将全面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采石企业,进一步规范全县露天采石(砂)场开采秩序,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