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08.05.2015  19:2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2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福贡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初反馈了巡视意见。福贡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在专题研究部署、责任定位、组织推动、身体力行、问责追究等方面还有差距,惩防体系建设和整体推进还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仍然重视不够,职责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反腐倡廉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福贡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政府系统综合部门和县处级部门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约谈。对新提拔任用的33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签署廉政承诺书。组织312名副科以上实职领导签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共梳理出权力数676个、内部机构(个人岗位)967个,查找出内部机构(个人岗位)风险点1454个,制定了防控措施1929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39项个人有关事项。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定期听取、研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四是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年底开展全面考核。

2、关于“单位‘一把手’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上级检查强调时抓一下,年终考核突击一把,出了问题抓一抓,被动应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与县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育、各级干部讲堂、干部任职培训活动相结合,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014年,共举办21期,近1500名参加了党风党纪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20余部,共1200余人;组织发放廉政读本1680余本。二是认真督促“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一把手”监督及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

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签订《责任书》流于形式,只挂帅,不出征,甚至片面认为反腐倡廉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关系不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已构成违纪事实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委处置。二是始终把党风廉政考核责任书与年度总体工作督促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并把落实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中,加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三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问责的有关规定,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对“只挂帅,不出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以及班子成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关于“领导干部对抓反腐败工作有畏难情绪,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检查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落实。一些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一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正风肃纪、严惩贪腐、宣传教育、支持保障等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出台了《福贡县委常委班子改进作风反对“四风”十项承诺》、《福贡县国家公职人员“十严禁”》、《福贡县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要求》等制度,从制度层面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严守纪律意识。三是切实加大了对重点环节、重大项目、重要部门的审计力度,加强了审计结果运用,发挥了审计“经济卫士”作用。完成项目审计26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资金15252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4921万元,提交审计报告26篇,出具审计决定7份,公布审计结果公告3份,提出审计意见86条。完成5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和1名乡政府主要领导经责审计,出具了6份审计报告,1份审计决定。四是积极支持和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党纪政纪20件2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件8人,一般干部4件4人,其他人员8件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1人,开除党籍、行政撤职1人,给予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两年2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行政记大过4人,行政警告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31.12万元。五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违规违纪举报方式,在乡镇、行政村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动员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

5、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仍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按照上级纪委的改革指导性意见,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察局的机制体制改革。一是突出主业转职能,着力实现由大包大揽向主业专攻转变,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力度。二是创新实践转方式,着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事后问责监督,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特别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问责力度。三是自检自严转作风,着力实现由监督别人向双向监督转变。强化自身监督意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

6、关于“廉政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通过干部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二是扎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共有34名处级领导干部和486名科级干部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始终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贯穿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洁从政专题辅导。四是抓好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观看20多部正、反教育片,累计有1200多人。五是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各类书刊的征订工作,征订各类书刊3961份。六是积极开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访谈工作,年内共访谈9名。七是组织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共331名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参加。八是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全面营造风清气正、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以及“倡廉洁、树新风”为主题的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共展播7条廉政公益广告和40多条廉政格言警句。九是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三谈两述”工作,共486名科级领导干部、34名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33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3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10名领导干部在纪委全会上作了大会述廉)。

7、关于“聚焦主业、严格执纪问责方面还有差距。一些重点领域和资源配置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消极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的整改情况。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专项治理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实施办法”、州委“十二条规定”和县委“五项要求”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17次,对违反八项规定的8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8、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发挥作用不够,对机关部门‘一把手’和乡镇、村组干部的监管失之于宽。‘一案双查’和‘倒查追责’制度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向上级纪检机关提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二是按照中央、省、州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将逐步完善纪委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对责任追究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一案双查”、“倒查追责”的原则,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追究。

9、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部门领导缺位较多,乡镇纪检干部配备不到位,纪检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及时调整充实了部分领导岗位,任命县纪委副书记2名、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1名、派出第二纪工委副书记1名。二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共选派8名到各级党校、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

10、关于“一些部门特别是重点领域和资源配置部门腐败问题易发,有些资金、资源密集的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滥用权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对权力过于集中进行制衡。严格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项目“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健全完善“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财会行为,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研究从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共清查出国家公职人员占地建房249户,其中已办理“土地证”的有201户,未办理“土地证”的有48户;县城规划区内202户,乡镇47户。六是推行以权力公开运行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明确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承担的工作责任,实施动态监控,确保权力公开有序规范地行使。七是积极开展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11、关于“教育补助及收费、公共卫生和医疗器械、药物采购领域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出现了一些大案窝案”的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各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等开展专项检查。

12、关于“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仍较薄弱,扶贫开发项目存在着腐败隐患”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教育收费、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二是加强对扶贫、救灾、社保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为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并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进行了重点抽查。

13、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明确监督任务,提高监督针对性。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精准扶贫”、“村财乡管”等制度和措施,确保村级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如,2014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暨村干部5件5人,对57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全县已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所需办公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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