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华县走活“合作股份” 力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4.11.2015  13:07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苏发荔)近年来,云南南华县围绕“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大胆探索、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探索产业带动型、资源整合型、资金注入型等多种运行模式,扎实推进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了“分红”收入,破解了“无钱办事”难题,增强了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了为民服务的基础。

在开展“合作股份”试点工作中,为避免出现摊子大、成效微的局面,坚持把握主线、创建试点、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全县128个村委会中选出底子厚、潜力足、班子强的16个建立试点,试点先行,保证“开花结果”;为实现农村经济均衡发展,不仅仅选择有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的“潜力村”,还选择集体经济“空壳村”,避免出现“锦上添花”和“肥上加膘”的叠加效应。通过试点推进、重点突破,积极探索“合作股份”运行新模式,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以建立机制为抓手,该县实行联系帮扶认领制,组织12个县级部门成员单位认领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要求各部门结合现行的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实际情况对村(社区)工作进行帮扶,并确保县级单位的资源与试点村项目有机对接,促使县级单位用足用活政策,帮得上忙、用得上力。采取县、乡两级共同负责制,即每个村(社区)共同由乡镇或县级部门作为牵头责任单位或配合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为第一责任主体,对村(社区)“合作股份”的工作实行直接领导负总责,配合单位负责做好村(社区)与牵头责任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通过采取县、乡两级共同负责制,有效降低了乡镇党委压力,充分发挥了县级单位的信息优势和资源效能,促使有项目、有资源的县级部门能直接参与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中。目前,有6个县级部门成为了试点村的牵头责任单位,共提供项目扶持6个,筹集股份资金319万元,其中,协调资金141万元。

结合该县实际,南华县认真分析资源优势,在投入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依法组建经济实体,以项目资金和资产资源折价作为股份,选择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个体工商户和养殖技术好、资金基础好的致富带头人入股,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和特色养殖业,按照“股权平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通过“筑巢育凤”、“借鸡生蛋”等多种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如雨露乡后甸村党总支将承包的53.31亩林果苗圃基地作为固定资产折价46万元作为“合作股份”入股,选择最具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投入资金5万元作为“合作股份”入股对象,经营以杨梅采摘、农家乐经营为主的党组织创业园;2014年,后甸村以出租党组织创业园获取租金及参与烤烟连片种植协调获取协调费的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2万元;同时,“合作股份”经济实体还依托创业园中闲置土地,积极争取上级联系部门的支持,投入7万元建设核桃苗圃基地,以出售核桃苗获利的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015年共培育核桃苗8.5万株,预计年底后甸村集体经济将突破10万元。“合作股份”成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领带动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此外,该县建立“合作股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长效激励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度增长额的50%列为创收奖,用于奖励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社区)干部,剩余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村(居)委会办公经费开支;坚持责权对等原则,允许村(社区)干部在村属经济实体中兼职,并获取兼职报酬或奖金;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社区)干部,作为优先推荐“优秀村官”及其他评优评先人选,成绩特别突出、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的,作为优先提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人选,不断激发村(社区)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热情。同时,严格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账务,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要求,明确大额开支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支规范、透明,真正用在解决群众困难、保障民生等方面;定期不定期对经济实体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督查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切实加强执法力度,发现生产经营困难及资金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介入帮助解决,确保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