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财政局多举措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

03.03.2016  11:09

 

十二五”以来,富源县把保障好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作为惠民工作的出发点,切实加大民生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惠民保障措施,不断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狠抓低保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关键环节,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及时、便捷、如实地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让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提出的农村低保支出计划,科学合理确定低保人数规模和人均补助水平,足额安排低保预算,并依据低保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各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补助,确保低保资金收支平衡和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财政低保专户管理。强化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管钱、民政管事、金融管发” 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即资金专户管理,财务专账核算,资金专人管理,资金封闭运行。在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建立农村低保资金分户,由财政部门将所有低保资金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全县农村低保金社会发放率为100%,无拖欠现象。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政策公之于众,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了解掌握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富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富源县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低保资金的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低保资金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对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对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抽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深入到村组调查,确保了低保对象的准确率;强化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针对发现问题制定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漏保、错保等现象发生, 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 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工程惠民生、解民忧。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富源县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8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91.3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