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贡县清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公告

03.06.2015  19:03

关于呈贡县清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公告

 

土地使用者呈贡县清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05月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昆呈国用[2012]第0006号)作为抵押物,在我局申请办理了土地抵押权设定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昆呈他项[2012]字第0006号),抵押期限2012年05月04日至2015年05月03日止。权利人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城信用社出具了贷款还款凭证及《贷款结清证明》,双方同意办理国有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经审核,符合土地登记的相关规定,2015年04月办理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注销登记手续。现予以公布。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来源: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