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政府王远县长到省供销合作社汇报工作

14.01.2015  07:42
1月8日上午,中共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远率县委常委、副县长姜辉,县政协副主席、驻昆办主任段宗俊,县供销合作社主任杨中明到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汇报工作。受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的委托,省社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晖听取了汇报。 王远县长从四个方面汇报了剑川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剑川县委、县政府将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供销、国土、住建、财政、工信、人社、税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两名周转编制加强和充实县联社干部队伍;积极协调州农业银行,努力化解历史债务;安排30万元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出台优惠政策,凡涉及土地出让的,按一事一请的方式,将土地出让价的30%返回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发展基金,由县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使用,并通过新闻媒体、剑川时讯、简报等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主要经济指标显著增长。2014年,实现销售总额17047万元,销售化肥18145吨、农药57吨、农膜305吨,水稻、玉米良种38吨,食盐182吨,烟花爆竹150万元,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95个,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8个,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1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43个;甸南基层供销合作社改制工作已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恢复重建了象图基层供销合作社,实现了乡镇供销合作社的全覆盖;社有资产清理工作圆满结束,摸清了家底,现有资产2599万元,负债1527万元,净资产1072万元,土地面积27800平方米;县农资公司采取资产置换方式整体搬迁工作得到落实,资产评估差值补助由县政府支付给县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使用。三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滞后、社有企业实力弱、历史负债沉重等方面。四是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县委、政府将在省社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总结、细化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着力在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制、重组,土地确权登记,县农资公司整体搬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社有企业发展,化解历史债务,农资、日用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和中药材种植等方面有较大突破,不断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王县长还感谢省社多年来对剑川县给予的关心、支持,恳请省社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一如继往地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并希望省社协调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综合改革工作。 谢晖副主任听取汇报后,对剑川县委、县政府给予供销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剑川县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请求省社给予解决的项目、经费、政策等问题表示认真研究后上报省社党组确定,并强调:一要进一步总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尤其是基层社的改革,力争出好典型、好经验;二要牢固树立“合作社建设立社、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理念,围绕综合改革“四个好”的目标,抓好抓实各项工作;三要妥善处理好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搬迁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确保稳定与发展;四要扎实做好项目的培育、储备工作,以项目带动发展。 省社经济发展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