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多举措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

13.07.2015  13:08

近年来,富宁县为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促进草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有效遏制草原生态恶化,实现草原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划定和承包基本草原。将涉及全县11个乡镇69个村委会27210户151.66万亩的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等宜牧草山草地,依法全部划为基本草原加以保护、建设和承包到户;二是落实草畜平衡奖励和草原禁牧政策。在132.01万亩的草畜平衡区内根据草原载畜能力实行限量放牧,以1.5元/亩的奖励资金发放给草原承包户,促进草畜平衡发展。在19.65万亩的草原禁牧区内实行禁牧管制,以6元/亩的补助资金发放给草原承包户,促进草原快速恢复;三是开展牧草良种补贴和监测工作。通过开展人工种植优质牧草工作,推行种草养畜模式,拓宽草料来源,缓解草山草场压力,并给予种植户一定的草种补贴。每年对草原进行返青期、盛产期、枯草期等实行物候监测,掌握草原发展动态,为下步做好草原保护工作提供依据;四是实行草原信息化管理和管护工作。对基本草原和人工种草进行转绘上图,实行数字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聘请100余名村级兽医员作为草原管护员,协助草原的管护工作;五是开展草原执法和落实减畜工作。根据《草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就采沙、采石等征占用草地现象逐步开展草原执法工作。几年来,我县从实际载畜40余万个羊单位通过减畜措施减到了31万个羊单位以内,并持续做好减畜督查工作,确保不出现草原超载现象;六是积极争取草原建设项目。目前正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等草原建设项目,将项目实施促进和带动草原保护工程,为保护与建设草原增加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