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多举措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08.05.2015  10:47


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闲置和沉淀。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执行的时效性,切实减少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沉淀。对预算已确定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

二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定期对结转资金开展全面清理,凡结转超过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统筹用于年度预算编制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要求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结余资金按使用时间收缴同级财政。同时,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项目执行完毕的净结余资金,部门不得调剂用于其他项目,应交回财政。

三是加强国库管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清理财政专户。积极清理财政暂存款,按照资金性质分类研究处理办法,应作为预算收入缴库的及时缴库,应调入平衡预算的及时调入预算。

四是加强收支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收入缴库管理,财政部门及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对预算安排的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支付业务,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