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地税局四措施加强税务行政许可工作

29.03.2018  07:41

一是对照自查,明确要求。 对照陇川县乡二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经自查,税务行政许可与通用目录内容一致,所涉及的税务行政许可未使用管理服务事项或内部服务事项概念,也不存在对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实施事前审批或以其他名义变相实施审批的情况。 二是学习规范,修改指南。 认真学习云南省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对涉及变动的,如受理地点等事项进行修改,并及时将新修改的办事指南报陇川县编办审核。 三是印制指南,严格落实。 按照自查要求,印制审核后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将指南在办税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摆放,方便纳税人办理。 四是持续跟进,确保实效。 加大对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学习力度,并要求各分局严格按照指南所列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开展税务行政许可工作,确保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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