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地税局“四到位”落实首问责任制

11.01.2016  13:11

鲁甸县地税局把首问责任制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抓手,细化措施,稳步推进,建立健全首问责任长效机制,坚持“四到位”的原则,确保首问责任取得实效,让每个咨询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优质的纳税服务。

一是制度到位。 基层分局及机关各股室根据工作部署,规范首问责任制度,明确了实施首问责任制的目标、内容、涉及范围和方式方法。

二是宣传到位。 充分利用内外网站、办税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首问责任制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纳税人熟悉制度办法,方便纳税人咨询办理涉税业务和提出税收工作建议。

三是责任到位。 设置首问责任咨询台及咨询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同时设置首问责任电话;对首问责任受理职责范围内涉税事项均能当场办理或限时办理。

四是服务到位。 作为“一窗式”纳税服务工作延续,将首问责任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及导税服务、咨询辅导相结合,确保纳税人惑有人解、事有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