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四个落实”抓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1.12.2014  19:12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永仁县狠抓“四个落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落实宣传教育。该县在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环保宣传袋4500多份,环保干部深入群众,制定环保村规民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义和重要性,动员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县环保局积极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县政府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2014年,该县已争取到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个,重点治理项目涉及村落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入已达450多万元。

三是落实县乡职责。建立了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各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级抓落实,同时签订了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的“七彩云南保护”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奖惩措施,明确工作要求。

四是落实督查监管。进一步强化县对乡镇“七彩云南”责任制的考核,县环保局不定期对各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乡镇“七彩云南”责任制的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与奖惩挂钩。强责任,抓落实,促成效。通过一系列举措,提升了全县农村环境整治水平,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李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