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召开县城大气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

21.03.2017  23:34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到2017年底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有所下降,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华宁县于3月20日召开县城大气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沐华斌主持会议。

副县长沐华斌指出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到全县人民生存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开展蓝天行动,确保全县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严格按照《华宁县城大气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分成五个工作小组,对全县县城建筑施工场地、大型货运车辆、工业园区、农业污染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治合力。县政府成立华宁县城大气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县城大气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二是要强化执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将监管任务落实到责任人,环保、工信、园区、住建、国土、公安、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加强督导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华宁县城大气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类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曝光批评,对整治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问责促尽责、以问责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治、严查目标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等行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