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后 云南省95%县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省政府近日同意印发《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其中要求通过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创等达标、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等工程,在计划期内实现城乡居民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到2017年年末,全省6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实行挂号、收费、查询等多项目一体化自助服务,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远程医疗会诊总数要达50万人次以上,全省95%以上县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全省县级综合医院过半要达二级甲等
省政府通知称,制定该计划,意在实现“大病不出县”工作目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按照计划,全省261所县级综合医院,156所要达到二级甲等水平,66所达到二级乙等,其余39所达到合格。88所县级中医医院,52所要达到二级甲等,23所要达到二级乙等,其余13所需要达到合格。
全省县级综合医院中,每年实施4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要有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群。
全省95%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此外,全省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实行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全省三级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长期对口帮扶和协作关系。还要积极争取省外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到2017年年末,全省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完成信息化能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争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实现门诊住院无纸化服务全覆盖,6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挂号、收费、查询等多项目一体化自助服务。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远程医疗会诊总数,要达50万人次以上。
医疗人才培养方面,要为每个县市区培养10名学科带头人和9名经规范化培训的专科(全科)医生。到2017年末,县级公立医院新进人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70%,医学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县级公立医院的临床学科骨干,较今年增加15%以上。
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要协同努力,尤其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全国医院评审标准,并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等级评审政策及规则,开展覆盖全省的人员培训、带教评审、现场帮扶等工作。
要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为载体,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全省59所三级公立医院应与129个县市区的公立医院,建立全覆盖对口帮扶关系。通过对口帮扶和县级公立医院自身努力,争创二级甲等医院。11所三级中医院与88所县级中医医院,也要建立长期对口帮扶关系,力争7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
省财政每年要安排5000万元,支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对每个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县级公立医院支持100万元,州、市、县、区财政配套和医院自筹300万元,确保每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有40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关键设备购置、学科骨干培养和临床诊疗新技术引入。
省财政每年还要安排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专项经费3000万元,按每个乡镇卫生院2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修缮、添置设备和培养人才等。
全省261所县级综合医院
156所 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6所 达到二级乙等
39所 达到合格
88所县级中医医院
52所 达到二级甲等
23所 达到二级乙等
13所 达到合格
全省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实行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到2017年年末,全省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完成信息化能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争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实现门诊住院无纸化服务全覆盖,6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挂号、收费、查询等多项目一体化自助服务。
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远程医疗会诊总数,要达50万人次以上。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