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0县区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

01.08.2017  16:12

  今年以来,昆明市生态创建硕果累累,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富民县、禄劝县获得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命名;倘甸两区金源乡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命名。昆明市的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扎实推进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累计创成1120个市级生态村(社区)

  近年来,围绕水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绿化、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法制建设等工作,昆明市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出台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下发《昆明市贯彻<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意见》,以严厉的问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总的来说,昆明市生态创建硕果累累。通过努力,石林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已通过考核验收,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石林、宜良、富民、禄劝等10个县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已获得省政府命名。截至目前,昆明市累计创建成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7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社区)、2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社区)、1120个市级生态村(社区)。

   生态创建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在生态创建工作中,昆明市主要以解决行路难、饮水不安全、卫生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处置、村庄绿化美化等问题为重点,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2017年,昆明市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6〕4号)要求,昆明市石林县编制完成《石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市环保局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将石林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报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审查的请示》(昆环保请〔2017〕68号)报请省环保厅,待省环保厅组织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