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30.12.2014  09:58
 

(元阳县档案局  李志文)近日,元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元阳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实施意见》的具体成果,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元阳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档案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实施意见》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突出了元阳县档案工作重点,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发展规划和总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要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重点加强元阳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相关重要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档案部门要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重要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元阳县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做到重大活动与档案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凡是全县开展的各类重大活动,县档案局要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档案业务指导,采集档案资料,主办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移交档案资料。

实施意见》要求,县档案局要加强档案工作统筹组织、制度建设,监督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工作,切实履行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职能。

实施意见》明确,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推进档案服务,促进元阳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总之,《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全县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领导、加大档案事业投入、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营造档案工作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