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姚国华赴保山市专题调研环境保护工作

12.01.2015  14:49

2015年1月7日至8日,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姚国华带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及厅办公室、环评处相关同志赴保山市专题调研环境保护工作。姚国华厅长一行先后到保山市、隆阳区、昌宁县,看望了两级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实地调研了昌宁县污水处理厂、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石材产业园等,详细了解了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污染减排、工业园区建设等情况。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姚国华厅长认为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姚国华厅长指出,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各级环保部门应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就是要转变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坚持发展优化,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资源集约、技术标准等,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坚持治污有效,就是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治污不仅要末端治理、偿还旧账,更要源头控制,不欠新账。

姚国华厅长强调,保山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与其它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数据分析,让监测数据活起来,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做好服务,强化环境质量预警机制,为党委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姚国华厅长要求,保山市要科学、合理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工业园区节约、集约水平,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的生态化园区。要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敢于对环境违法行为亮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