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监察室会同厅直属机关纪委到省设计院和省规划院宣讲典型案例

19.06.2015  17:45

2015年6月16日、18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的安排,驻厅监察室会同厅直属机关纪委先后到厅属单位省设计院、省规划院(以下简称“两院”)宣讲中央纪委编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编印的《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驻厅监察室主任胡继泽同志在宣讲中对“两院”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胡继泽同志要求“两院”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突出抓好警示教育,以中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编印的典型案例,以及近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生的案例为鉴,照好镜子、正好衣冠、守好规矩、树好形象,真正通过别人的教训警示自己,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始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胡继泽同志要求省设计院的党员领导干部努力做到“三要三不要”:要知足,对自己的境遇要有满足感,这样才能心里踏实、做人超脱、一生幸福;要懂法,认真吸取一些领导干部出了事才知道自己不懂法的教训,既要懂大法,也要懂小法,既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也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提醒,要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同志,多做“拉袖子”的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不要有攀比心理,而要有“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平静与豁达,选择最适合自己能力范围内的生活及处世方式;不要有失衡心理,控制过度的内欲、抵制不当的外惑,坚守健康积极向上的信念与追求;不要有侥幸心理,坚持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一警句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吃亏一阵子而幸福一辈子。

胡继泽同志要求省规划院要注重抓好“三个严格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三重一大”等问题上,既要坚持落实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项制度,又要坚持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尤其是决策前应向厅党组请示报告的必须及时请示报告,绝不能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二是严格落实“两个文件”,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三是严格落实“三方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院党委书记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院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部门要落实好领导责任,院纪委书记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厅直属机关纪委的同志宣读了中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编印的典型案例。“两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宣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