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机关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14.07.2015  11:02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厅党委和云南省省直机关工会委员会同意,7月6日,云南省司法厅召开机关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由厅政治部副主任、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和智辉主持,厅机关96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代表听取了《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司法厅机关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厅机关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随后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产生了由孔楠、王艳美、王培臣、李春雷、牟芙萍、张俊、张颖锋、陈子义、党予9名委员组成的第二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和由尹显跃、闫宇、段瑾飞3名委员组成的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选举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普仲亮同志普仲亮主任代表厅党委、厅机关党委作了重要讲话,对机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的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把握特点,切实做好机关工会工作。机关工会要以这次会员代表大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健全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功能,选好配强工会干部,充分发挥机关工会组织在机关建设中的作用。二是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厅机关工会工作,要以服务服从于大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好工会的维护、凝聚、参与、维权、帮扶“五个作用”。三是要务实灵活,扎实开展工会文体活动。机关工会要在工作中自觉充当组织者、策划者,要根据机关人员结构特点和机关人员兴趣爱好,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致力于推动机关文化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不断增进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营造和谐、进取的机关文化氛围,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四是要甘于奉献,积极发扬“四种精神”。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要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要发扬甘当配角的精神,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


普仲亮主任讲话


会员代表认真审议相关报告


会议现场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司法厅 发布人:sft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