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与党组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07.06.2017  10:45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常敲廉政“警钟”。6月6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对厅党组成员和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33人分别进行了个别和集体廉政谈话。

刘刚要求厅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从八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从十个方面做到严以用权。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认真真学原文读原著,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在行动上勇挑重担。三是要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同时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四是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是要自觉加强学习。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带头做,把“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要求落到实处。六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云南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做出贡献。七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八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开展廉政谈话,使参会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对如何结合本职工作、正确行使权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为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