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一站式”即使结报渠道 昆明市医疗费用回溯工作抓紧落实

21.12.2017  17:18

2017年以来,昆明市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积极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渠道畅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回溯工作推进顺利。

积极落实健康扶贫重点工作任务,“一站式”即时结报渠道有效贯通。《昆明市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一是由昆明市健康救助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部门配合,实现服务窗口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落实“一站式”服务。二是设立“统一窗口”。昆明市定点医疗机构均已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服务窗口”,在诊疗大厅设立引导台,在医疗机构明显位置处粘贴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就医和报销流程,建立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医绿色通道。三是搭建“统一信息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信息系统中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标注,由软件开发公司对医疗保障结算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基础上,加入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结算模块,一次性打印结算凭证。四是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结算医疗费用时,只需在窗口缴纳个人自付费用。对县域外就诊的,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费用,再向所属县的资金管理部门统一报销。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各县民政部门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救助费用,各县卫生计生部门向医疗机构支付兜底保障费用。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结算范围,费用按月预付,年内费用拨付率不低于95%。目前,东川区、禄劝县和寻甸县3个贫困县全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便民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7.70%、6.88%和1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回溯工作顺利推进。印发《昆明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优惠政策回溯工作方案》,要求对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障优惠政策给予回溯兑现待遇。由扶贫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提供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各部门进行信息核实。由昆明市医保中心及各县分中心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诊疗和费用支付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回溯待遇并回补,民政部门核算医疗救助优惠政策回溯待遇并回补,残联核算康复救助优惠政策回溯待遇并回补,卫生计生部门核算兜底保障政策回溯待遇并回补,兜底保障回补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来源:健康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