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7.04.2015  16:46
 

(兰坪县档案局)3月19日,兰坪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办发〔2015〕21号)。这是兰坪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实施意见》的具体成果,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兰坪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档案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实施意见》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新时期兰坪改革发展实际,深化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及保障民生提供支撑;发挥档案的存史作用,全面真实记录全县实现跨越发展的历史进程;注重档案汇聚执政智慧的功能,深度挖掘历史信息,为兰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把档案作为社会教育的宝贵资源,用活档案,充分发挥档案的育人作用,为实现“绿色锌都·创业兰坪”提供精神动力。

从2015年起,县级财政将每年投入2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数字档案馆建设,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数字档案建设,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各机关档案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重要电子文件科学安全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