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进副主任在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25.02.2015  18:56

郑进

(2015年2月11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去年一年来分管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并对2015年工作要点谈谈个人意见:

一、中医药工作

(一)2014年工作情况

1、中医药投入不断加大。争取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7大重点任务。争取财政加大投入,2014年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达5000万元,较2013年增加1150万元,增长30%;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16万元,较2013年增加1543万元,增长34.5%。争取到1所州市级中医院和14所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中央资金2.92亿元。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2、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推动省、州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省中医院滇池医院一期建设基本完工即将投入使用,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内部装修改造步伐加快。督促推进了临沧市、丽江市、红河州州市级中医院建设,支持县区通过资源整合调整新建3所中医(民族医)医院。加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力度,77.9%的乡镇卫生院、8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4%的村卫生室、74.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省级新增设置云南黄家医圈中医肿瘤医院、云南福林堂中医医院等2所民营中医医院,拟批准筹建3所民营中医医院。

3、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以等级医院评审和持续改进为契机,新评审21所二级中医医院,推动各级中医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时推进中医院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有三级甲等中医院9所、三级乙等医院2所,二级甲等医院71所、二级乙等医院11所。以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督促推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省级下达专项资金2500万元支持25个县级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争取中央资金550万元支持11个县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以中医“治未病”为切入点,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支持4所州市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技术培训,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4、中医药医改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行中医临床路径,扩大使用基本药物,组织开展了中医医疗价格调整论证,在3所医院开展了医疗机构价格调整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组织全省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活动,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老少边穷地区禄劝县、嵩明县开展了“全国中医药服务百姓义诊周”现场活动。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组织实施三级中医院对口支援县级中医院工作。

5、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继续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及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借助沪滇合作项目选派50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赴上海学习。加强了国家级第5批和省级第3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管理,新建5个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和3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举办了28项国家级、85项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了10000余人次的继续医学教育任务。组织实施1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23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完成了国家、省级200名农村订单定向中医本科生的招生任务。启动实施了乡村医生能西会中“培根工程”,完成6000多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6、中医药文化传播不断扩大。“云南中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通运行,4个多月来订阅人数已超过2万人,受众100多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在中国中医药报社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成功举办了第1期全省中医药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班暨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与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成功举办了2014年云南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和基层中医药知识培训。组织国家、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赴红河、临沧、大理开展科普知识巡讲和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义诊咨询活动。与中国中医药报社合作,发行了中国中医药报“云南中医月刊”。成功举办第16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

7、其他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开展了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和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了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监管,开展省级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及文献整理工作。稳步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累计治疗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10935例,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18.4%。积极参与各种突发事件、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救治工作,参与完成了“8.3”鲁甸地震、“10.7”景谷地震灾后救治任务。

(二)2015年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省第三次发展中医药大会,推动落实好《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努力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

1、明确重点抓落实。一是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和能西会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确保完成基层提升工程目标任务(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三是深入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重点抓好昆明、昭通、大理、文山试点单位建设,总结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方法,丰富和发展中医药服务技术。四是扎实抓好等级医院持续改进工作,完成三级中医院持续改进督导评估,督促开展好二级中医院持续整改,突出科学规范精细管理和中医药特色优势,抓好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与管理,着力提升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五是围绕桥头堡和“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争取“中国——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交流中心”我省,推动中医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六是深入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修订完善中医药治疗技术方案,深入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总结、梳理项目管理经验。

2、夯实基础促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全面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一是启动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推进培训基地建设。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培根工程”,完成500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三是组织完成国家级第5批、省级第3批中医药师带徒出师考核工作,探索开展多层次的师承教育。加强国家、省名老中医工作室及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四是加强中医药学科、专科带头人培养,启动实施云南省国医名师、云南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五是组织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六是统筹做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项目,以及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深化改革促跨越。省人民政府在出台《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时,就明确全省上下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助推中医药事业跨越发展。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不断发展,《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即将实施,中医药系统要加强学习,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积极参与改革,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强抓发展机遇,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各地要制定细化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科学谋划布局中医药医疗资源,切实落实对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县乡一体化试点等工作中,要将中医院统筹纳入、同等支持,确保中医院深度参与改革,在推进改革、深化改革中谋发展、促跨越,实现省政府确定的中医药发展战略目标。

4、加大宣传造氛围。扶持建设好“云南中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生活,加强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服务政务工作,加强中医药工作宣传。深入推进中医“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实施好中医药宣传周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宣讲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凝练中医药核心文化价值。加强中医药创新举措、工作亮点等政务信息宣传,开展中医药系统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宣传报到,传播正能量、树立新形象。

5、狠抓监管促执行。近年来,国家、省中医药发展专项不断增多,项目投资额度不断加大,资金拨付进度越来越快,对项目推进、资金执行进度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各级中医院要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早谋划、早部署,尽快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推动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和“高压线意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管理部门重点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考核,督促、提高中医药系统项目执行力。

 

二、药政工作

(一)2014年工作情况

1、继续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针对省审计厅对10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审计情况,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地严肃整改。分别于3月、5月、6月、8月组织开展以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检查督导,督促指导各地严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配备使用10%非基本药物的管理。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比例明显增加,网外采购,超范围使用非基本药物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截止11月24日,基本药物挂网品规1036个,采购金额40.2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基层采购19.34亿,同比增长60%。协调省财政厅,对各州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进行考核分配,资金补助与考核结果挂钩,奖惩结合。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培训机构开展基层合理用药培训,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共1.2万余人。继续在56个监测机构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价。制定《云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报经省法制办审核印发实施。

2、制定完善药品采购配送政策

认真履行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协调、监督和管理,牵头研究解决集中采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州市为单位遴选配送企业,以县为单位明确配送企业,按区域进行配送的政策。在全省全面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直接面向省级采购平台的“点对点”采购,全省所有(共162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点对点”采购,通过简化程序,采购周期平均缩短了十天左右,2天配送到位率提高到60%以上,成效初步显现。不断完善药品采购使用相关制度,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备案采购管理;起草《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药品采购管理等作出进一步规定;制定《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3、组织做好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制定出台《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采购方案》,34个品规的短缺药品已挂网采购。建立短缺药品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供应。起草《云南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基本药物过渡期内采购工作方案》,在新一轮招采启动之前,将已属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按相关原则,从非基本药物中标库直接调入基本药物交易库供基层采购,第一批357个品规已公布执行。贯彻落实国家低价药品保障供应和采购管理的相关政策,针对国家发改委和我省发改委低价药品清单,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制定出台《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试行)》,正在组织实施。采取分类分步实施的办法,完成心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和“心脏冠脉支架”两类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340个入围产品已挂网采购。

4、进一步扩充完善各类别专家库

建立完善涵盖省、市、县、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和药学等专业的专家库,约1400余人。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约有100余人。扩充完善卫生系统政府采购专家库,共有46个专业类别1200多名专家,并推荐到省财政和省发改委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库。通过专家库的建设,为各项工作提供的支持和保障。

5、严格程序组织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

承担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坚持程序,集中讨论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牵头组织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工作。2014年共办理采购项目49项,预算资金约2.9亿元,节约资金2.43千万。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起草《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制作调查表,对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情况进行调查。接受省人大对全省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我省药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基层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照1月12日下发的“云卫药政发(2014)23号”文“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已作如下调整: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品种数和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30%(其中三级甲等医院不低于20%)。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及其它专科医院不低于10%。在保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省平台公布的中标药品中,选择配备使用不得超过基本药物品种数和销售额20%的非基本药物;中药饮片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继续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优化指标,继续完善基本药物监测评价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药款支付结算制度。

2、进一步推进完善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根据药品需求和供应情况,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完善和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推进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机构衔接。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非基本药物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及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常用低价药集中采购,各州市要制定常用低价药采购和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总结心脏冠脉支架和起搏器两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经验,继续完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推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省级集中采购工作。

3、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各州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监测,及时汇总上报短缺药品供求信息。建立以急(抢)救药品为重点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动部分临床必需、用量少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和儿童用药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中标药品价格和品种动态监测、管理机制,确保药品价格适宜和正常供应。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器械采购、配备使用管理。已纳入省级统一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原则上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因临床必需和网上无法采购的,按规定实施备案采购;各州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基本药品配送企业的考核和管理,督促配送企业按时、按价、按质、按量提供配送服务,严禁调货、换货等行为,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配送企业及时查处,并记录在案;完善配送企业遴选、退出和替补机制。注重提高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药品配送服务水平;加快药品采购配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卫生部门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分级监管,确保各级各部门监管到位。

5、加强对《云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州市卫生局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云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规定,在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对查处或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不良行为,按规定逐级上报。

6、加强协调,增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合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与省公管局的协调,争取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支持,推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平台在药品采购、评价、统计分析、动态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三、科教工作

(一)2014年工作情况

1、科研管理工作

完成“国家艾滋病防治重大专项综合示范区”项目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云南省防治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及干预研究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8月份,在德宏召开了项目推进会;制定《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评审批准设置23个研究所,102个研究中心(含筹建中心3个),下达建设经费1400万元;评出2013年度云南卫生科技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58项(含特别奖8项);完成科研课题鉴定64项、成果登记69项。获得2013年度云南省科技技术奖励3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3项;完成109项2011年度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

2、卫生人才培养工作

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云南省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医学科研、财务和科研管理领域的专家组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了2013年度考核。其中:13名领军人才考核结果为优秀;54名学科带头人中有20名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34名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专家对今后高层次人才培养、规范管理和经费合理使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根据《2013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启动乡、村、社区医疗技术人员三年6万人培养计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的要求,我委牵头与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实施了以下招收培养工作:一是在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开展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培养,为村卫生室补充乡村医生,招收了2540人;二是开展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学历提升教育,招收了4600余人;三是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完成国家项目300名、省级项目384名招录培养工作;

全科医生培训。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一是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完成招录650名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二是开展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共培训全科医学教师274名;三是完成了2011年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结业综合考试工作,共有19名学员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标准,完成了对昆医附一院 、省一院 、昆医附二院 、省二院 4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99个专业基地的认定工作;遴选58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赴沪培训学习;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考试大纲和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完成40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录与培养工作;

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检查。批准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90项,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471个,培训人87785人次;完成8万多人份的学分验证,办理学分验证合格证74903份;

积极配合开展医学院校教育工作。一是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临床教学基地的评审工作,完成7家医院的评审;完成云南省高等学校增设医学本科、专科类20余个专业的评审。

3、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4批次菌毒种跨省运输申请初审和10批次省内菌毒种运输准运审批;二是出具4份医用特殊物品进出口证明;三是省疾控中心三级实验室埃博拉病毒实验室资格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和国家实验室认证委的专家评审;四是举办两期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班,发放培训合格证592份。

4、沪滇合作工作。 加强沪滇两地合作交流,一是派出3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到上海学习培训, 10名卫生管理干部赴沪挂职锻炼;二是邀请两批上海专家赴授课和学术交流;三是深化沪滇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上海卫计委黄红书记、邬惊雷副书记、王磐石副主任分别带队赴昆明、丽江、迪庆、曲靖、版纳、普洱、德宏、保山等地进行了沪滇对口支援调研。

5、其他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二是按照《云南大百科全书》总编辑部的要求,做好《云南大百科全书 卫生·体育卷》(卫生编)审稿工作;三是完成《云南年鉴》(2014年)、《云南小康年鉴》(2014年)、《云南发展报告》(2014年)卫生部分的撰稿供稿工作;完成《云南卫生年鉴》(2013年)的稿件收集审理工作;四是做好医疗卫生社团管理工作。

(二)2015年工作要点

1、着手研究制定云南省卫生科技教育“十三.五规

2、卫生科技工作

  一是以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建设、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为载体,统筹推进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培育和科技队伍建设按签订的计划任务书内容,对内设研究机构和高层次卫生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如期完成建设和培养工作; 二是 统筹协调、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各项科研基金; 三是 遴选适宜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四是继续做好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推荐、评奖等工作。提升我省医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缩小与其他省份的差距。

3、医学教育工作

  一是 建立我省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按照国家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基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根据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我省不同层次各专业人才需求规划、计划;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加强对我省医学院校设置、区域布局、专业结构、招生规模、教学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二是按照《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卫生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三是按照云南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任务,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三是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完成国家、省级项目700名招录培养工作,协调各地做好第一批毕业生的就业和与全科规培的衔接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为医学教育提供平台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力度,初步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六是统筹协调做好国家下达的各类卫生计生人才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4 继续做好沪滇合作工作、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医疗卫生类社团管理工作、《云南大百科全书》(卫生编)审稿等工作。

 

四、人事工作

(一) 2014 年工作情况

1、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对新修订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进行了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原计生委人事处组织全处干部专题学习,并把《条例》列入计生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积极协助省委组织部完成了委机关、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保健办的6名厅级、副厅级干部的考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干部队伍。

(2)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了委机关和厅管干部2013年度考核工作,并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厅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考核结果的公布和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选派了9名同志到昭通市彝良县,5名同志到昭通市鲁甸县分别担任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乡镇工作队长和指导员,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起草和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指导意见》,并组织各直属单位学习落实,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从而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4)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退伍士兵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5)   认真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综合运用党校调训、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2014年以来,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努力推进实施卫生人才发展战略,为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1) 认真做好职称考评工作,顺利完成了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纸笔考试)云南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云南考区共开考117个专业(其中纸笔考试44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73个专业),71881人参加考试(其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38735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26371人,人机对话考试6775人)。组织开展了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全省共有2300余人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2)大力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与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的相关处室领导和人员对全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认真进行调研,从全省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由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云岭名医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卫人发〔2014〕3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云南省云岭名医培养工程,计划在全省培养评选100名“云岭名医”,通过推进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医学技术水平发展。

首批“云岭名医”推荐评选工作已全部完成,全省共有30名专家被评为云南省首批“云岭名医”,2014年9月28日,“云南省首批云岭名医命名表彰会”召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领导出席会议并为30位“云岭名医”颁发证书和奖杯。

积极做好“国贴”、“委突”、“省突”、“省贴”等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配合各单位专家做好“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的申报工作。

(3)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按照国家卫计委的部署和要求,人事处和农卫处共同组织开展了全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招聘(助理)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招聘工作计划,共招聘460名(助理)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充实了我省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共安排了100名从全省各州(市)、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选派的医疗卫生业务骨干到附一院、省一院等7家省级医院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水平。

(4)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1019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877个岗位,社招142个岗位),共有13300余人报名,经省卫生厅统一笔试后按1:2比例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由用人考核后单位择优聘用,充分体现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得到了社会和各类考生的公认。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2014年,按照中央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深刻认识组建省卫生计生委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委党组和委领导的要求,从我省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出发,草拟了“三定”方案,并积极与省编办沟通协调,在省编办指导下多次对草拟的“三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拟定的“三定”方案报省编办审批。

4、认真做好其他各项日常人事工作

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资审核批工作。积极组织完成委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2013年度考核合计基础上晋升一级薪级工资的审核批工作,委直单位人员晋升薪级工资。按照上级部署或要求完成了一下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汇总报告工作、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实施同城同待遇的审批工作、2013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自查清理工作。

原计生委老干工作扎实有效。

(二)2015年工作要点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的部署精神,把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列入人事工作的首要议事日程,本着“衔接紧密、工作顺畅、提升效能”的原则,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和协调,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两不误。

着手我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党组干部工作决定、决议,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干部选拔相关工作。按时组织实施2014年度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厅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推优工作。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高层次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2015年度“云岭名医”的推荐评审工作,二是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基层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设置的推进力度。

服务医改大局,主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编制使用、收入分配制度等制约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开展系统调研,为解决卫生计生人员队伍不足、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收入分配制度奠定基础。

积极落实其他人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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