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生书记在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25.02.2015  18:55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抓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

——在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陈云生

(2015年2月10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2月2日高峰副省长主持召开的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不放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强化责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置于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出部署后,委党组在省委、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先后多次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措施。 一是 建制度。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2014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年度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并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职责任务。 二是 重落实。年初接受了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的检查考核,取得较好成绩;分别召开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年中,组织5个检查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对委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年底,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8个检查考核组,对委属单位、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委党组成员还通过参与督导委属单位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重点督促并提出要求;在系统内开展调研,对部分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二)严肃纪律,持续改变作风

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及因公出国出境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经费使用监管。 一是 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改进文风、会风,文件、简报较2013年度有明显减少,会议活动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0次,下降43.48%,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分别比去年减少30.6%、4%、42%。 二是 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务、党委、院(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没有发现乱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 三是 认真听取群众心声。委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医务工作者、干部群众、广大患者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坚持每月一次的“委领导接待日”制度,2014年接待群众来访4540人(次),受理来信1232件,办理厅长信箱件365件、网上信访127件。6月5日张笑春主任上线《金色热线》栏目,亲自解答并协调办理听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切实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真正营造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委党组始终将廉政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注重以廉政警示教育、示范激励教育为抓手,不断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以抓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专项整治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一是 加强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014年第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专题,认真学习了秦光荣书记在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观看了中纪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本刚同志的《党委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专题辅导片;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一系列读本。 二是 充分利用省纪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系统及各种媒体的宣传阵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委属单位出专刊专栏72期、简报信息140条、展览挂图50副、电子屏幕32期。 三是 委机关建立了“计生廉政宣传走廊”、计生廉政讲坛。 四是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收看中纪委编辑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开展形势报告、讲党课、专题讲座、心得体会交流等方式教育干部13000余人次,组织省级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和部分医务人员1200多人到海埂会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五是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全年编辑《云南卫生网络舆情》230期,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

(四)夯实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是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督促个人收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房产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投资和经营公司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等内容列入报告。 二是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规定》等8项制度,明确提出了相关制度建设任务,形成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体系。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并及时下发会议纪要。 三是 不断加强落实廉政风险各项防控措施清权确权防控风险。机关按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划定“权力边界”、摸清“权力家底”、完善和细化“权力清单”;各医疗机构按照《云南省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对公立医院管理职务方面的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权力进行规范。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方面的临床诊疗、临床用药、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医疗收费等职业权力运行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五)加强监督,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委党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重视和支持纪检部门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 落实了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纪检组监察室在原有牵头或参与的57个议事机构中,取消或退出53个,仅保留参与的有4个,对纪检组监察室原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作了大幅精简压缩。 二是 印发了《关于加强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健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组织上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是 强化执纪监督,着力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强纠正和查办医疗卫生计生工作中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强风险岗位监管,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加强了对项目资金、人员招聘、行政审批等内容的督导检查。 四是 围绕节日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纪律要求的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始终盯紧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极力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自纠和明查暗访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全年有3人报告子女结婚,未发现大操大办的行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上级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卫生计生系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行为仍处于易发、高发期,卫生计生系统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外部环境看,整治“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还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和“回潮”任务艰巨;有的地方政治生态恶化,干部被“围猎”,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形式更加隐蔽,查处难度加大,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从系统内部看,卫生计生系统体量大,公益事业项目多、资金多,廉政风险点多面广,少数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个别医疗机构班子成员缺乏政治敏锐性,对“两个责任”必须追究的反腐新常态认识不到位;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宗旨观念法制意识淡薄,一味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对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不以为然,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致使群众不满意,损害了行业形象;少数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单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不够,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卫生计生行业职务犯罪案件不仅仅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上,在基本建设项目、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小金库”向下属联系部门、向有关行业协会延伸等方面也都有所表现,相关情况上午省纪委领导已经给我们作了通报,静冬组长一会还要细讲,对此我们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掉以轻心。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强调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动真碰硬的较量,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我们系统内的一些人员不要依然我行我素,不吸取教训,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以为带着专家、权威的桂冠就可以逍遥法外。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重点,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抓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办案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为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靠严明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大篇幅论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省卫生计生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 一是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深化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三是 严明工作作风纪律。深入开展整治卫生计生系统“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纠正“四风” 问题的常态化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使用管理的监督,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消费、公车私用等。

(二)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委党组已印发《中共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卫生计生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要象抓业务工作、干部工作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内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切实加强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问题。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是 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要认真实施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汇报制度,及时跟踪问效。今年起委直属单位要每年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委党组将适时听取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汇报。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落实“六个”严禁,持续发力纠正“四风

当前,“四风”问题虽然在表面上有所收敛,但病去如抽丝,病源还在、病根未除,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大家一定要高度警觉,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细节、抓具体,看住一个个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步步为营、久久为功。要特别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把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及时揪出来,举一反三,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铲除庸、懒、散、混和不敢负责担当、“为官不为”的生存土壤,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 一是 着力解决权力寻租问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等问题上搞“一言堂”、违规违纪违法,坚决防止官商勾结、“暗箱操作”、权钱交易; 二是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制止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民生资金的行为; 三是 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警示、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是 着力解决用人不正之风问题,切实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不仅要处理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防控防线

反腐倡廉走向深入,必然是制度“笼子”不断扎紧的过程,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也必然要靠严密完备、高效运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发挥作用。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我们一定要从当前发生在卫生计生部门的一系列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阳光用药、临床用药监控机制和处方点评以及医德医风考评管理机制,促进廉洁从业。 二是 巩固和扩大正风肃纪成果。加强执法监督,重点监督履行职责和依法行政情况,加强廉政风险监管,加大对专项项目资金、干部选拔、人员招录、行政审批、药具经费使用等内容的督查力度。加强效能监察,重点开展对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情况的效能监察。 三是 以“九不准”为抓手,强化行业纪律监督。深入开展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严格履行廉洁行医承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 四是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从业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以典型案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继续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组织学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等先进典型,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大惩处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不敢腐”的关键并不是“严刑重判”,而是“违纪必究”。从2015年起,针对卫生计生系统直属单位多、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我们将研究建立巡查、督查制度,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巡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重点查处发生在各级卫生计生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九不准”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 健全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加快集中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加大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力度。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二是 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重点查办医务人员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拿提成以及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 三是 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受理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六)坚持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彰显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方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南和遵循。委党组将尽快配齐各单位纪委书记,各单位党委(总支)也要按照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抓好落实,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党委(总支)要支持纪委工作,规范纪委书记分工。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法治方式,依纪依法履职。                             

一是 着力转变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定准位、认清责,集中精力履行监督、办案、问责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 着力转变工作方式。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转变监督方式,从参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转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实现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案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检查、暗访明察来发现问题,促进部门履职。 三是 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坚守责任担当。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做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断开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部门: 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