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严处占用应急车道行为 违者罚款200元记6分

08.10.2015  11:56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十一”国庆假期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一些高速公路流量增幅较大,车辆行驶缓慢,一些路段受刮蹭事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局部交通拥堵。有的驾驶人遇此情况,不遵守交通法规,占用应急车道抢行,阻碍救护车、抢险车、执法车通行,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公安部交管局迅速做出部署,要求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巡逻管控,加强科技监控,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电子视频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对监控设备抓拍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通过情报信息板等方式予以警示,并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应急车道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城市环线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车辆使用的车道,是“生命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人除面临罚款200元处罚外,还将一次记6分,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依法拖离,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全国交通违法信息已联网,无论是本地车辆还是外地车辆违法,都将及时转递、处罚。(记者冯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