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奉圣乐》: 融合多民族文化元素的艺术精品

18.01.2015  23:34

一千年前的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原的乐舞文化交流——

南诏奉圣乐》: 融合多民族文化元素的艺术精品

南诏图传》上的南诏人物形象

南诏风情岛上的南诏歌舞浮雕

唐代舞俑图

      □李成生

      唐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正月,一台经过精心策划和编排的音乐舞蹈在都城长安演出,引起极大轰动,这就是《南诏奉圣乐》。首演地点为麟德殿,这是唐代建筑中形体组合最复杂的大建筑群,也是大明宫中最主要的宫殿之一,皇帝经常在这里举行宫廷宴会、观看乐舞表演和会见来使,殿前和廊下可坐三千人,并可表演百戏及乐舞,还可在殿前击马球。在这样壮丽崇宏的地点进行演出,说明当政者对这次晋京演出的重视。

      由数百人参演的大型音乐舞蹈《南诏奉圣乐》,是1200年前西南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一次重要交流,它促进了中原与边疆少数民族的相互了解,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提升了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学习与融合水平。

      南诏“欲献夷中歌曲

      天宝战争之后,南诏国主异牟寻非常仰慕中原汉文化,积极寻求与唐讲和的途径,在《德化碑》树立28年后,遣使三路入成都,请求归返唐室。唐贞元十年(公元794年),唐朝派袁滋为特使,持节到云南册封异牟寻为南诏王,南诏重归大唐。

      但是,战争的阴影仍然让人们拂之不去。天宝战争以唐军全败收场,给历史留下了血的教训,大诗人李白、杜甫在自己的诗里客观地回顾和反省了这段历史,记录战争给士兵和百姓带来的灾难。李白在《赠南陵常赞府》一诗中写道:“至今西二河,流血拥僵尸。”他还在一首《古风》中写道:“千去不一回,投躯岂全生。”惯以写实见长的杜甫在《兵车行》中道出了天宝战争的无道及人民深受的灾难。这一时期的诗人刘湾在《云南曲》中写道:“去者全无生,十人九人死。”“妻行求死夫,夫行求死子。”描绘了一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景。

      据《新唐书·志·礼乐》记载,贞元年间,南诏异牟寻派遣使节拜会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说“欲献夷中歌曲”,“皋乃作《南诏奉圣乐”。向唐朝进献歌舞音乐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稳固唐朝与南诏之间的政治关系,但也起到了文化交流的作用,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扩散到了中原地区。

      唐朝“十部乐”及音乐管理机构

      藩镇向朝廷敬献乐舞,早有先例。唐代宗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西凉首向朝廷敬献《凉州曲》。到唐德宗李适贞元时期,“方镇多制乐舞以献。河东节度使马燧献《定难曲》;昭义军节度使王虔休以德宗诞辰未有大乐,乃作《继天诞圣乐》,以宫为调,帝因作《中和乐舞》。山南节度使于顺又献《顺圣乐》……号《孙武顺圣乐》。”(《新唐书·礼乐志》)

      《南诏奉圣乐》能晋京演出,还在于唐朝文化的开放及兼容并蓄的文化气度。唐代的音乐文化获得辉煌的成就,尤其以歌舞大曲为主体的宫廷燕乐的高度发展,即便在当时世界音乐的范围内也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唐代燕乐的繁盛,是在承袭隋代音乐体制并融合多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旧唐书·音乐志》载:“高祖登极之后,享宴因隋旧制,用九部之乐。”说明唐初完全继承了隋代的“九部乐”。唐贞观十四年(640),唐太宗统一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两年后加奏“高昌伎”,形成了唐代的“十部乐”。

      “唐十部”是一种娱乐性和礼仪性相结合的规模盛大的音乐形制,用于朝会大典。凡是盛大的宫廷宴会或者群臣在“元正”、“冬至”等节日朝贺皇帝以及外国使臣来朝等重要庆典,都要表演各部乐舞。《唐六典》载:“凡大燕会,则设十部之伎于庭,以备华夷。”表演者或站立堂下,或坐于堂上,称为“立部伎”、“坐部伎”,据《新唐书·音乐志》记载:“分乐为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

      唐朝对音乐舞蹈的管理和培训非常严格。太常寺是唐代掌管礼乐的最高行政机构,由太常卿主管。为了适应宫廷燕乐高度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由政府管辖和宫廷管辖的两个不同系统,乐工人数则有数万人之多,其分工之精细,规模之宏大,技艺之高超,均属历代之冠。据《旧唐书·职官志》载,唐朝宫廷专门设有“太乐署”和“鼓吹署”两个音乐机构。“太乐署”兼管雅乐和燕乐,即“邦国之祭祀享宴”和“大宴会”中的音乐,还主管对音乐艺人的训练、考核。“大乐署”在培养音乐人才方面有一套相当严格的制度,乐工人数很多,除官员外,计有“文武二舞郎140人,散乐382人,仗内散乐1000人,音声人10027人。

      《南诏奉圣乐》是融合多民族文化元素的艺术精品

      《南诏奉圣乐》的最后整合完成,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磨合。早在乐舞晋京演出的50年前,乐舞文化的融合就在南诏开始了。贞元十年(公元794年)十月,御史中丞袁滋到南诏册封异牟寻为南诏王,异牟寻就向他介绍过两位乐舞艺人:一对年过七十的老翁和老妇,老翁吹笛,老妇唱歌。异牟寻说这两人是开元皇帝赐给南诏的“胡部”及“龟兹部”的“伎乐”,其余人已“死亡零落尽”。史载,“天宝四载(公元745年),阁罗凤长男凤伽异入朝宿卫,授鸿胪少卿。七载(公元748年),蒙归义卒,阁罗凤立,朝廷册袭云南王。以伽异大卿,兼阳瓜州刺史。”这个乐舞队可能是在凤伽异回南诏时带回来的,年代有可能在天宝七年(公元748年)。到《奉圣乐》晋京的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时间已过去整整52年,也就是说,从中原传入南诏的胡部、龟兹部伎乐,已在南诏活动了半个世纪。

      文化融合在《南诏奉圣乐》中显而易见。《南诏奉圣乐》中的伎乐四部,都不是南诏文化固有的,特别是龟兹部、胡部,虽然已融入中原文化,但它是西域的乐舞,对于南诏而言,都是外来的文化。值得注意的是,《南诏奉圣乐》中舞“南、诏、奉、圣、乐”字的伎乐,是外来的龟兹、胡部诸乐;独舞《亿万寿》配以“夷中歌曲”《天南滇越俗》四章,仍以龟兹部、胡部诸乐伴奏,地方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多元整合后,达到和谐无间的程度。

      《新唐书·南蛮·骠》完整记载了《南诏奉圣乐》的构成,包括参演人员、乐舞结构、音乐舞蹈名称、乐器等。阁逻凤父子得到唐玄宗所赐龟兹、胡部的坐、立两部伎乐后,组建南诏伎乐,培训南诏工伎、舞人,所以才会出现“伎乐中有老人吹笛、妇人唱歌”这样的场景,吹笛和唱歌的这两位老人,只不过是伎乐队伍中的一部分而已,这时的南诏国已拥有相当规模的伎乐队伍。《新唐书·南蛮传》载南诏四部伎乐有:“龟兹部,有羯鼓、揩鼓、腰鼓、鸡娄鼓、短笛、大小觱篥、拍板,皆八;长短箫、横笛、方响、大铜钹、贝,皆四。凡工八十八人,分四列属舞筵四隅,以合节鼓,大鼓部,以四为列,凡二十四人,居龟兹部前。胡部,有筝、大小箜篌、五弦琵琶、笙、横笛、短笛、拍板,皆八;大小觱篥,皆四。工七十二人,分四列,属舞筵四隅,以导歌詠。军乐部,金铙、金铎,皆二;掆鼓、金钲,皆四。钲、故,金饰盖,垂流苏。工十二人,服南诏服,立《辟四门》舞筵四隅,节拜合乐。

      在四部伎乐中,龟兹部“以合节鼓”,应该是配舞的音乐,其乐器也非常完备;胡部则“以导歌詠”,军乐部和大鼓部仅为“节拜合乐”而已。《新唐书·礼乐志》说:“龟兹部,有弹筝、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笙、觱篥、答腊鼓、腰鼓、檐鼓、贝,皆一;铜钹二,舞者四人。”这是中原龟兹伎乐的组合模式,也是南诏引进中原伎乐的最初组合模式,经50余年演变,当然会有所改变,因此日本音乐学家林谦三说:“南诏龟兹部,已经失掉了竖箜篌、琵琶、五弦等,而有方响、拍板、短笛等清乐系之乐器渗透入,这怕是盛唐时代胡俗混淆之孑遗。”(郭沫若译《隋唐燕乐研究》)。而“胡俗混淆”四字,正说明了各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情形。

      《南诏奉圣乐》最有特色的部分是工伎、舞人的服饰。《新唐书·南蛮传》记录工伎舞人的服饰说:“工十二人,服南诏服,……舞人服南诏服,绛裙襦、黑头囊、金佉苴、画皮靴,首饰袜额,冠金宝花鬘,襦上复加画半臂。……裙襦画鸟兽草木。文以八彩杂华”,女子则“饰罗彩襦袖,间以八彩,曳云花履,首饰双凤、八卦、彩云、花鬘;……小女子字舞,则碧色襦袖。”而《新唐书·礼乐志》记载的中原文舞服饰为:“文舞(舞者各六十四人):皆委貌冠,黑素,绛领,广袖,白裤,革带,乌皮履”。太宗时的《功成庆善乐》“冠进德冠,紫裤褶,长袖,漆髻,屣履而舞”。高宗时《景方乐》“五色方冠,锦袍,五色裤,金铜带。”《庆善乐》则“紫袍,白裤”。《承天乐》“进德冠,紫袍,白裤”。玄宗时的《圣寿乐》“以女子衣五色绣襟而舞之”。唐代文舞中原服饰主要是袍、裤、冠、带;而南诏的乐伎、舞人服饰则是裙襦、黑头囊、金佉苴、画皮靴、加画半臂等,具有浓郁的西南少数民族着装风格。这些珍贵的记录,也是研究南诏民族服饰演变不可多得的史料。

      (作者单位:云南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