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互助社“贷”动农户脱贫

15.11.2016  02:05

 
  本报讯(通讯员 左先勋)今年,南涧县出台《南涧县贫困村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实施办法》,明确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交纳互助金为依托,在全县贫困村建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真正起到为种养大户锦上添花,为贫困户雪中送炭的效果,有力“”动农户脱贫。

  “互助社41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6户,有5户贫困户在我家代养,发放互助资金42.05万元;专业合作社遍及5个乡镇、69户……”宝华镇养殖大户黄红萍讲述了新街扶贫互助社、林牧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运转情况。

  “我家没钱、没地盖养鸡房,1万元互助贷款入股红萍妹子大户代养。”在林牧养殖场打工的潘艳介绍说,吃住全包外,每月有2000元工资收入,年底还有入股分红。

  南涧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的带动作用,探索构建“支部+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公司+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形成互助资金跟着贫困农户走,贫困农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专业合作社走,合作社跟着“六个一”产业项目走,引导贫困农户增收致富。

  “互助金贷款、还款都方便,不需要抵押。”来林牧养殖场拉鸡饲料的新发村残疾困难户李玉昌告诉笔者,“依靠林牧专业合作社,养出的成品鸡不愁卖;8月份合作社收购了300只,净赚了4500元。

  “扶贫互助社的成立,有力促进了贫困村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县精准脱贫办公室互助资金小组组长熊磊介绍,目前,8个乡镇56个村委会建了63个扶贫互助社,入社农户4000多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000多户),互助资金1506.1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80万元、农户入社资金226.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