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促进全省监狱系统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28.01.2015  16:59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2014年,全省监狱系统各单位按照《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办法》要求,认真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年内共有18家单位通过示范单位认定(全系统共33家单位,已验收25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开展示范单位认定以来力度最大、成果最集中体现的一年。

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及全系统领导普遍高度重视档案工作,随着监狱布局调整、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在全省监狱各项建设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得到了同步提升。

省监狱管理局多措并举,有力促进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全省监狱系统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认识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是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八项工程”星级标准验收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实现监狱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需要。因此,各单位党委都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示范单位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二是保障设施设备等硬件投入。2014年内通过验收的18家单位,共投入近200余万元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部分监狱外请公司对全部室藏文书档案进行数据化加工,结合监狱布局调整、监狱信息化建设,投入近1000万元配备了密集柜,对库房进行改造并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软硬件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三是以贯彻执行中办[2014]以及云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狱办[2014])58号),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在监狱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一定分值,形成了激励机制;五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全年省监狱局相关职能部门人员20余次深入基层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意见,有力的促进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全面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全省监狱系统档案工作整体上了一个台阶。下一步,省监狱管理局及全系统各单位还将结合监狱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使档案工作在服务监狱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省档案局王志强副局长参观监狱展览

 

云南省五华监狱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

 

王志强副局长查阅案卷

 

评审组全体成员与中安监狱干警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