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7个单位获云南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表彰

09.05.2017  12:50

近日,在云南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表彰中,保山市27个单位(企业)入选云南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入选数量位列全省第一。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来,保山市着眼突出特色,强化创新,补齐补强边疆欠发达地区质量发展短板。按照“一个标准、七大板块、四十分钟精品”的建设模式,制定发布全国首个《边疆质量走廊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坚持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沿“两江一路”(怒江、澜沧江、滇缅公路)至腾冲猴桥口岸,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工程、环境、部门、区域七个板块打造一批质量标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创建覆盖一、二、三产业的边疆质量走廊示范体系,打造独具特色的质量示范引领新模式。在每个示范点内大力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帮助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品牌培育机制、计量认证认可保障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指导企业打造十分钟观摩路线、十分钟查阅台帐、十分钟宣传影片、十分钟专题汇报的“四十分钟精品”,确保示范标杆有亮点可说、有做法可学、有实效可看、有经验可推。

目前为止,保山市成功创建“边疆质量走廊”示范单位34个,入选云南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27个,占全省四分之一。这些示范单位通过点上发力,聚点成片,结片成网,形成集聚效应,成为我市质量文化的宣传廊、质量提升的示范区、质量成果的风景线、质量惠民的主阵地、质量工作的大舞台、质量诚信的承诺书,发挥了很好的标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