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六强化六坚持” 全面抓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17.02.2016  17:04

 

2015年,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全体干部职工适应新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年度考核再次获得优秀。

一、强化压力传导,坚持“两个责任”落实

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年初组织召开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对2015年我局党风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并印发《华宁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围绕《华宁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制定《华宁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书26份,明确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大队、监测站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抓好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的股室、大队、监测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传达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有关通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履行主体监督责任,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坚持舆论引导

党支部组织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活动,五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纪委第四纪工委组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学习活动1次,撰写心得体会5篇,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会13次,其中邀请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作题为“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依法慎用手中权力”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1次,邀请县纪委第四纪工委领导参与学习会1次,通报2014年县纪委案件查办情况,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纪委通报,提醒干部职工从通报案例中吸取教训。通过学习,引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从严从实整治,坚持正风肃纪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引导和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制定印发《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会议费管理规定(试行)》两个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未发现吃喝风、送礼风和铺张浪费、违规用车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现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乱发津贴补贴、变相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全年开展上班纪律检查12次,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开展严禁收送“红包”自查自纠1次,上报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自查情况报告1份,作出《华宁县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单位承诺书》1份,《华宁县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9份(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5份,中层干部4份),《华宁县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综合报告》1份,并按要求上报县纪委。对7名中层干部开展定期廉政谈话1次,对新任用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次,组织新任用中层干部签订廉政承诺3份,提高新任用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注意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制约,坚持权力监控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华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局务会和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局务会11次、民主决策事项97项。召开案件审查会4次,审查案件4件;召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会议11次,审批建设项目27个,验收23个,做到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全年共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55件、55项,限时办结55件,限时办结率为100%;首问首办55件,首问首办率100%,未收到投诉。完成重要事项公示33项、重点工作通报33项,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泉乡网公布信息200条,在环保宣传栏发布公告、信息220余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华宁县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一承两述三谈”制度》、《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一把手”议事末位表态制》、《华宁县环境保护局权力清单制度》、《华宁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

五、强化民生保障,坚持专项治理

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受理群众的环境信访投诉,2015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25件(其中市长热线交办件1件),调查处理25件,处理率100%,满意率达100%。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件,结案4件;约谈企业负责人3次,下达查封(暂扣)决定书1份,处以停产整治1户,停产2户,罚款20万元,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企业负责人环保守法承诺2份;认真对协办提案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2件,办结满意率100%。

六、强化廉洁机关建设,坚持树好队伍形象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建设廉洁型机关实施意见,健全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为民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算清个人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和社会账,筑牢不敢腐不易腐不会腐的思想防线,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环保干部队伍。增强全局党员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五带头,五争当”为最终目标,组织、引导、激励党支部和党员以服务县委政府、局机关中心工作,服务华宁经济、社会大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当先锋,服务大局作表率,切实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对党忠诚、对民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