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保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四个方面”显著成效

17.12.2015  12:22

今年以来,华宁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通过构建“五型”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完善联合执法、重大行政决策、案件评查、约谈等系列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处、学法守法、权利监督制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构建“五型”机关,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年初,华宁县环保局在构建学习型机关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建设“四型”机关实施意见》、《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通过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法制型的“五型”机关,加快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能力,筑牢思想防线,看清权力界线,守住责任底线,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以律己,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着力更新知识结构,形成丰富深厚的知识储备,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建立起一支能有效应对新形势、承担新任务,以新状态应对新常态,以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年内,共组织党员及中层干部、全体职工学习《宪法》、新《环境保护法》、《保密守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20余次,开展、参加职务防范犯罪、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制专题讲座4次,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环保法规政策知识培训及测试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签订执法责任书22份。

二、创新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印发了《华宁县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专业性、技术性评估,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和群众知情权,注重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形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模式,有效降低决策失误风险,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2015年,我局共完成4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出现决策失误情况。

三、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执法质量明显提高。2014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约谈制度、谈话提醒制度、环保守法承诺制度,进一步形成联合执法合力,畅通案件移送渠道,有效解决执法不严,以罚代处、滥用行政处罚权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把案件审查关,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前的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杜绝案件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出现,保障案件执法程序合法。一年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起,罚款20万元,下发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份,按季度开展案件卷查4次,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初印发了《华宁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制定了法制宣传时间表,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使全年法制宣传工作有的放矢。一是开展了“环保宣传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县城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了“环保宣传进机关、企业、学校”活动;“六•五”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中,在县城及海镜设现场咨询台两处,现场受理污染投诉,回答群众环境问题、展开互动,免费发放新环保法读本、环保知识宣传册1700余本,环保购物袋1500个,悬挂环保宣传布标4条,在华宁电视台播放环保宣传标语6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以《宪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等为宣传重点,悬挂宣传横标1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宣传单500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