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三到位”确保灾后食品安全

30.09.2015  12:53
 

20时45分至9月16日凌晨3时,华坪县中心镇范围内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鲤鱼河河水暴涨,灾区道路冲毁严重,部分区域发生泥石流灾害。载至2015年9月16日上午,全县受灾人口达4.2万人,农村民房受损244户931人,倒塌房屋150户810间;全县失踪8人,失联2人,死亡5人;城区房屋受灾936户3844人,被淹和被水冲走的车辆610辆,城区淤泥覆盖面积2.5平方公里;公路路基塌方57.85公里,桥梁冲毁9座;全县农作物受灾290公顷,绝收95公顷,毁坏农田2300亩。据初步统计,全县直接经济损失预计达3.68亿元。灾害发生后,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有效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受灾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宣传引导到位。 灾害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台播报“灾后食品安全注意事项通告”,及时温馨提示全县广大群众增强灾后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食用被洪水浸泡、污染食品,来路不明食品,以及病死、被水淹死、死因不明肉类制品,搞好餐厨场所卫生及餐饮器具消毒,规范餐饮加工流程,减少污染环节,严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动员广大群众对发现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者发生健康损害的,及时报告、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二是市场巡查到位。 灾害发生后,连夜制定“9.15特大暴雨洪涝灾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全县受灾程度,划分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域由1名领导带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以超市、农贸市场、集中供餐食堂、受灾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为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象,以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较大的米、肉、油、盐、桶装水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企业仓库、餐厨操作间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餐厨消毒设施是否完备为重点检查环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清理整治,进行了“六查六看”:“”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存在无证、超范围经营行为;“”灾后经营场所卫生、消毒状况,“”是否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经营条件可以经营;“”食品及原材料购进验收台账,“”食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销售来路不明食品;“”所经营食品包装情况,“”是否存在经营被洪水污染食品的行为;“”食品企业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机构健全状况,“”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餐厨消毒、加工操作流程、留样记录,“”餐饮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

    三是食品安全事项告知到位。 灾害发生后,采取约谈食品配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印制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各经营户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所售食品必须从正规、合法渠道购进,必须索证索票,建立购进验收台账。严禁购进、销售被洪水浸泡、污染的食品、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严禁购进、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来路不明、未经检疫合格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卫生饮用水标准,餐厨操作间必须采取有效的洗涤、消毒、防腐保鲜、防蝇、防鼠、防尘措施,集体供餐单位严禁加工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

从9月16日至9月24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71人次,执法车次29车次,检查食品商户631户,县政府指定集中供餐点3个,农贸市场8个,约谈食品配送企业8家,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631份,张贴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公告60张,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食品安全常识700余人次,未发现销售被水浸泡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仍在进行之中。

来源: 丽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