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5日召开

09.05.2017  09:52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次会议和第六次主任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议案》的准备情况及人事任免事项。办公厅汇报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时间建议及日程(草案)。会议研究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确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将以上《议案》、人事任免事项等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5月15日召开,会期一天。会议原则同意人事代表工委提交的《报告》。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会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56件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反复筛选,与市委及市政府目督办认真研究,提出了6件重点建议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这6件重点建议涉及创建文明城市、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社会化养老等方面关系民生的建议。会后,人事代表工委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重点建议》及时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确定的重点建议由相关委员会和联系分管的常委会副主任做好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确保重点建议落到实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主任会议将于11月底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戚永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